近日發生愛滋家屬在未知親人感染HIV的情況下,基於善意想助人卻使五名接受器官移植者恐遭感染之事件。露德協會表示,據媒體報導,院方表示並不知道這位捐贈者是位愛滋感染者,而地方衛生局基於保護感染者隱私立場,亦不會曝光感染者身分,醫院外科團隊進行移植手術前,也沒有任何蛛絲馬跡可以得知捐贈者感染愛滋。
從正向的角度來看,台灣在保護愛滋感染者的疾病隱私做的很到位。但從實務的角度來看,醫護人員理應落實「標準防護措施」。
然而,「標準防護措施」是預防在醫護環境傳播愛滋病毒及血液傳播疾病的核心概念,也就是醫護人員在照顧病人期間所採取的全面防護措施,舉凡所有可能或未知是否已帶有傳播風險的血液和體液,均須當作帶有血液傳播疾病來處理。協會也表示,所有醫療工作人員在養成教育應已接受感染控制及標準防護訓練,此措施對有效提供服務及保障職業安全十分重要。
此刻對被捐贈者實施預防性投藥有必要性,雖然有專家指出,器官捐贈如輸血傳染,傳染機率很高。但國外研究,預防性投藥仍可以有70至80%的預防效果,加上若此位愛滋感染者生前按時就醫,病毒量控制得當,傳染率也會相對降低。
雖然,疾管局一直提倡愛滋病應視為一般的慢性病,但此一事件,仍可以看到社會集體對於此尚無法完全治癒的疾病存在著許多既有的刻板印象。另外,正處在空窗期的受贈者們及其親友,焦慮、恐懼之心極需要創傷輔導與心理治療。
根據露德協會歷年的感染者生活現況調查均指出,近五成的感染者擔心將病情告知家人。感染者不願將感染事實告知家屬,最大的原因是擔心不被接納、或排斥,更多的感染者是覺得自己應有能力承擔一切,不願讓家屬操心。此事件發生在該名病患意外腦死之後,公衛或醫療體系基於防疫之必要,是有權利取得列管者之感染身份的可能性,非該院在媒體所陳述之事實!
台大愛滋器官移植事件,陸續接獲不少人問及:愛滋感染者的身份若提早註記或是被家人知道,是否就可以避免這樣的情事發生?就實務上,這樣的思考是行不通的。在露德協會及最近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感染者調查裡,有10%至40%的感染者主述因身份揭露遭受就醫被拒,特別是牙科、外科特別嚴重,因此把傳染責任放在已感染者身上的作法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最重要的是台灣應儘早確實落實「標準防護措施」,把所有人都當成感染者,而不是只針對感染者進行特別處置,還有很多傳染性疾病如肝炎、性病等,感染者不主動向親友揭露,是因為擔心、焦慮此汙名高的疾病被他人誤解,期待此事件的主軸回到醫院標準防護程序不確實的事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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