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傳出民眾因誤解免簽的條件,導致引發旅遊糾紛。品保協會昨(一)日特別強調並說明,免簽的資格需為在台灣有戶籍或是有戶口登記、身分證才能享受該國對台免簽優惠。
百年百國免簽證,在政府的努力之下終於達成,免簽證好處雖多,但是也引起一些旅遊糾紛事件。
品保協會舉例,曾有台灣民眾移居國外生活,在我國駐外使館重新辦理一本中華民國護照,但是因為已經出國兩年,所以已經沒有居住戶口的登記,新發的護照上也沒有身分證字號,當回台後要轉去對台免簽證的國家時被該國限制入境。
因為此種案例層出不窮,所以品保協會再次提醒,很多國家對台灣的民眾施以免簽證優惠,最主要是針對台灣的公民,或者是在台灣有戶籍、有身分證字號居民,更重要的是這是國與國之間的互惠條件。所以免簽證優惠只會給來自本國擁有戶籍與身分證字號的人才能享有。
由於身分證是十四歲以上才會有,因此品保協會強調,有身分證要拿身分證,若沒有身分證則要持戶口名簿,嬰兒則要有出生證明。品保協會呼籲,國人至免簽證國家旅行前,一定要先了解該國免簽證優惠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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