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

Yahoo!奇摩新聞-旅遊: 〈獨家〉爆竹擾人清夢! 施放時間、地點限制多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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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爆竹擾人清夢! 施放時間、地點限制多 (TVBS)
Aug 22nd 2011, 11:09

持續追蹤,發現煙火來源可能是沙崙附近的雜貨店,但業者都不會擺在店內明顯位置。根據消防署規定,如果一間雜貨店,爆竹重量不超過50公斤,沖天炮重量不超過25公斤,店家都可販售有合格標章的煙火,不過12歲以下的孩童,購買和施放煙火都必須大人陪同,而且晚上10點到隔天清晨6點,都不準放煙火,想放煙火,民眾只能挑沒有禁止的區域。

記者:「價錢怎麼算?」店家:「差不多啦,都250。」

沙崙施放的煙火從哪來?其實附近的雜貨店都有賣,只是煙火都沒上架販賣,業者要不把整盒煙火放在醬油底下,不然就是把鞭炮放在紙箱裡。記者:「這是響炮?」店家:「對。」

不論蝴蝶炮、沖天炮、鴛鴦炮,什麼煙火這裡應有盡有,其實消防署規定,只要煙火有合格的標章,業者都可以賣,不過店內的存放量有嚴格限制,像是連環炮一次存放量不可以超過50公斤;而沖天炮如果存放超過25公斤也違法,12歲以下小朋友買煙火,更必須有大人陪同。

新北市為例,晚上10點到隔天凌晨6點,都是禁止放煙火的時間,而且怕民眾放煙火引燃火勢,有漁船停靠的漁港,也都有禁止施放煙火的告示,新板特區和密集住宅區,因為影響住家安寧,也不得施放煙火。

空曠的沙灘以及沒有禁止告示的河濱公園,民眾才可以在允許的時間,點燃煙火;至於廟會要辦活動放鞭炮,也得跟轄區警消申請。沙崙攤商:「買煙火要幹嘛?」記者:「晚上來放呀。」沙崙攤商:「晚上這裡不可以放,2年了。」

就連沙崙附近的攤販都知道這裡晚上已經不能放煙火,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一旦被抓,可是最高15萬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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